逆转裁判3第二章(话)被盗的逆转中文剧情攻略(3)

2014-08-30 17:28:58

作者:电玩男

来源:未知

逆转裁判3
评价: 电玩男推荐
评分: 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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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第2句

成步堂:"什么骗过你?"

法官:"最近的年轻人总爱那样.人心不古啊."

询问第三句

成步堂:"旁边什么武器?"

哀牙:"他没想到哀牙我在门口.他拿起了门旁女人像手上的刀."

成步堂:"刀?是这把被弄弯的刀?"

哀牙:"是的.幸好刀刃没伤到我."

法官:"怪盗拿了刀,那么证人你呢?"

询问第四句

成步堂:"你对搏斗有自信吗?"

哀牙:"是的.我从中学就是拳击部的副将.但是对手是我的夙敌假面怪盗."

询问第五句

成步堂:"请说说当时的详情."

哀牙:"他对我一阵........"

成步堂:(........什么啊.)

哀牙:"我使出我的绝招.突然眼前一道白光."

追问3"拿手绝招"

成步堂:"你的拿手绝招是?"

哀牙:"这个可是侦探的SECREAT.就说给你听吧.各位,明天一定相告.就是背靠墙,那样就不会被击中背后了."

成步堂:(墙壁?背?......有了!)

法官:"这个问题重要吗?"

选择2非常重要

成步堂:"非常地.侦探先生的秘密绝招很有用."

法官:"恩.晚上我遭袭击了也可以试试.那么证人请就你的SECREAT说明."

追加证词

哀牙:"背靠着墙.就这样我被他在眉心一记."

质问,出示"七支刀"

成步堂:"哀牙先生!你说的真是一套一套的."

哀牙:"啊,彼此彼此......"

成步堂:"昨天你这样说道:'他击中了我的后脑勺,所以我昏了.'"

法官:"后脑勺?"

成步堂:"然而现在你说眉心被击中,如果真打了.那样就不可能!!!!!!"

哀牙:"......啊,是我不小心."

成步堂:"很遗憾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今天的证词."

法官:"什么意思?"

成步堂:"这个预告状的事像警方隐瞒已经很不寻常了,好象是怕警备似的."

哀牙:"......天才总是不被理解的."

成步堂:"错了!"

后藤:"我反对!谁都会犯错.人的行动未必都有道理."

成步堂:"反对!"

后藤:"不断追求疑问是我的准则......."

法官:"成步堂,说说你的理由."

选择3.哀牙就是假面怪盗

成步堂:"回答只是个标志,全部迷团揭开了.这个星威岳哀牙就是假面怪盗!!"

(哗然)

法官:"肃静!辩护人,怎么回事?"

成步堂:"哀牙侦探身上有很多疑点.他在现场躲起来了.所以谁也没有看到他.谁知道系锯警官突然闯入,取回上次被盗的东西."

哀牙:"为了从现场状况和资料完美推理出他的手法,警察那边看漏的我预先拿走了."

成步堂:"这个是不可能的.因为你自己就是假面怪盗!"

法官:"但是这张照片上有犯人的样子,这是高菱屋的机器.仔细看的话......."

成步堂:"没有必要了.哀牙作为侦探在地下室警备,而作为怪盗偷走了罐子!"

哀牙:"啊哈哈和哈哈........假面怪盗的手法,我天才星威岳已经......各位也许马上能知道真相了?"

法官:"怎么?难不成证人你?"

真宵:"成步堂君!"

成步堂:"好,一鼓作气!星威岳哀牙,你是假面怪盗吗?"

后藤:"反对!"

一杯咖啡飞向成步堂..........

后藤:"GOD牌102号,我的愤怒."

法官:"啊后藤......."

后藤:"把名侦探打到罪犯,多漂亮的假想!"但是在事实面前再漂亮也没用."

法官:"但是辩护律师的条理很......."

后藤:"确实大概上值得一听.但是你臆断过头了,律师先生.你拿出这个侦探是怪盗的证据?"

法官:"那么证人,拿出决定性的证据!"

成步堂:"好!(是不是太急了?)"

选择2.这证据还没有

正当星威岳可以脱身之际.一个声音传来..........

法官:"你,你是?"

成步堂:"希华小姐?你?"

希华:"龙一君,你要找的是这个?"

希华拿出当初成步堂看到的哀牙桌上的包

法官:"这是包?"

希华:"问题就在这包里.你们看。"

包里放着的正是"仓院之罐"!!!

(哗然)

法官:"肃静!你,小姐!你究竟在哪找到这个的?"

希华:"听了别吓哦.在那个星威岳侦探的事务所里."

天杉优作:"希华,你是最棒的~~~~~~~~"

得到"仓院之罐"

成步堂:"那么.这下你怎么说?哀牙先生.这回你插翅难飞."

后藤:"反对!真是世态炎凉,以前什么事是男人在背后撑腰,现在男人都没发言权了......"

法官:"那么.你们还不承认?"

后藤:"问题就出在那个拿罐子的小姐.你还真是天杉优作的救星呢."

希华:"是啊.怎么?"

后藤:"别哭哦.为了救丈夫.......竟然做出这种事!"

希华:"什么?"

后藤:"犯人的救星无论说从什么地方找到那个罐子都行的呀!当然也能说从侦探事务所了."

(哗然)

后藤:"就因为找到了罐子,就能瞎说一气?!那个到底在哪找到的?"

希华:"我从.......事务所找到的!"

后藤:"真是这条马路上最悲哀的谎言了.小姐,已经没有必要辩解了."

希华:"不是!我没有.....龙一君,证明我的无辜!"

选择2指纹鉴定成步堂:"这个罐子无论哪的都能立证,上面有指纹能证明这个是在事务所里的.(能沾上指纹的只有一个人)"

选择"成步堂龙一"

哀牙:"什么意思.你的指纹?"

成步堂:"哀牙先生你还记得昨天的事?我昨天摸到包里有个东西滑滑的,正要打开,你回来了.那个时候我确实没看到包里面,但是我摸到了里面."

哀牙:"摸.....到了?"成步堂:"是的,所以上面有我的指纹.法官大人,请调查上面的指纹!如果上面有我的指纹,就证明这个罐子是在事务所拿的."

后藤:"反对!就算有,又能证明是什么时候沾上去的?"

成步堂:"当然.珍宝展的主办人华宫雾绪这样说到:"为了让罐子有光泽,上面全部擦干净了,所有的指纹都没了,上面可能有的只有我的指纹!这只可能是昨天在哀牙事务所里的那个!"

后藤:"........这个........GOD牌107号.......真有点苦."

(哗然)

法官:"肃静!同意辩护方要求.......看守,把这个拿去......"

哀牙:"老先生,没这个必要了!那个上面一定有律师的指纹."

法官:"啊?"

哀牙:(癫狂状):"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请各位看好吧!为了苦学而研究,最后自己却犯了罪,真是小丑啊!!!!!!!我正是那个假面怪盗!!!!!!各位高兴吧!!!!!!啊哈哈哈哈!!!"

法官:"那么后藤检查官,星威岳他?"

后藤:"看到他笑得这样放纵我也忍不住了."

法官:"那么,结果有了.我们让无辜的青年蒙了污名,怪盗的污名."

真宵:"太好了.成步堂君."

成步堂:"(优作不是怪盗!)

法官:"那么本庭宣告判决......"

天杉:"等一下!!!!!!!!错了错了,错了就是错了.那个!我是怪盗!我是怪盗!所以我有罪!

所有人晕.......

法官:"晕.之前的审理到底算什么?

成步堂:"反对!犯人已经搞清楚了!"

天杉:"不不,我是怪盗!"

后藤摇摇头端起咖啡.

法官:"后藤检查官,别喝咖啡!"

后藤:"恩,怪盗先生!"

天杉:"在!"

后藤:"如果你还是男人的话,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

天杉:"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后藤:"眼前的这位都说自己是怪盗了."

法官:"还是听听怪盗怎么说吧"

证词~~~怪盗的真实身份~~~

天杉:"事实上,我就是怪盗假面.罐子失窃那晚,我没有不在场证明.相反,能证实我不是怪盗?那天我装扮成假面怪盗从天而降,有照片为证."

法官:"这可麻烦了."

后藤:"很好,怪盗将被拘留."

天杉:"那就拜托!我一定加油!"

法官:"那么辩护律师辛苦了,请询问."

询问第一句

成步堂:"那么,希华说的你又怎么想?"

天杉:"那个我还没有对她讲.有很多事情....."

法官:"恩,怪盗也有很多家事要处理呢."

选择1追问

成步堂:"为什么不向夫人坦白?"

天杉:"这个.....说了她也不信的.并且,希华,她太漂亮了....."

法官:"什么时候开始犯罪生涯?"

天杉:"希华她用钱很厉害,而我喜欢那样爱用钱的希华."

质问第二句,选择证物"密码卡"

成步堂:"优作先生,这个,是你的钱包吗?"

天杉:"啊是的,我掉了!"

法官:"这个?!你为什么不交给派出所?"

成步堂:"这个.......因为是证物!"

法官:"证物?"

成步堂:"优作先生,钱包是什么时候掉的?"

天杉:"事件发生的当晚."和希华出去吃晚饭的时候."

成步堂:"这个钱包是半夜1点在KB保安局的大楼拣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天杉优作,当晚你去过KN保安局!!!!!!!"

(哗然)

成步堂:"如果说那时被告在保安局的话,这个不在场证明就有了!还有从高菱屋到KB保安局,要30分钟的车程!"

(哗然)

法官:"这个......后藤?......什么时候了还喝咖啡?"

后藤:"为,怪盗!反驳这个律师啊!"

天杉:"只有你叫我怪盗啊!我一定加油!(对成步堂)这个不行吗?我在保安局掉了钱包?"

成步堂:"优作先生,钱包一定是在用这个时候掉的(拿出了密码卡),进入KB保安局局长室的卡."

后藤:"恩?呵呵!丸步堂,你忘了一点!"

成步堂:"什么?"

后藤:"理由!他半夜前往保安局的理由!"

出示"威胁信"

成步堂:"被告,你应该知道这个吧?威胁信!"

后藤:"威胁信?"

成步堂:"里面内容简而言之:我要500万."

法官:"好辣手的勒索."

成步堂:"现场到KB保安局要有30分钟车程,你说说............"

后藤:(咕咚咕咚,烫咖啡一饮而尽)

法官:"那么立证........."

后藤:"反对!这个107号..................味道真不怎么样."

后藤:"怪盗他,受到了保安局长的胁迫.......你调查过那个局长了?没有见过面的就被叫做威胁者?"

真宵:"要去局长室调查?"

成步堂:"不用了.我们应该有人证."

选择"矢张政志"

法官:"这个年轻人是谁?"

成步堂:"你见过的,记得?"

法官:"我怎么盗汗呢?"

真宵:"2年前的事了."

成步堂:"总之,事件当晚,他是密码卡管理员.关键是他说过:'不论谁进局长室都会留下记录'所有没有必要调查局长室了.调查一下卡就真相大白了!"

法官:"怎么办?后藤?"

后藤:"KB保安局的局长叫毒岛黑兵卫.我找他联络.当时的资料是这个..........使用记录上纪录和这张卡号码一致使用时间是...........半夜1点.

得到"局长室的卡"(更新)

法官:"那么,假面怪盗的照片也就是假的?"(00:58分的照片)

后藤:"应该是了.才2分钟一杯美味咖啡时间也不够....."

成步堂:"那么...........?"

后藤:".............天杉优作当时在局长室.........公诉方确认为事实,天杉优作不是假面怪盗."

法官:"好了.我们到底还是诬陷了名无辜青年.各位没有异议了,那么.........无罪.被告天杉优作无罪.不、休庭!"

同日下午2点2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真宵:"太好了.成步堂君是正确的!"

希华:"龙一君!"

成步堂:"啊,希华."

希华:"你到底相信我的,龙一君,谢谢,万分谢谢."

成步堂:"哪里.....(脸红了)"

春美:"成步堂君......."

成步堂:"啊春美.(不好的预感)"

春美:"这个女人是?!居然背着真宵找别的女人!无耻!(耳光)"

真宵:"啊春美,这位是.........天杉优作先生的夫人."

春美:"啊.....成步堂君...........还是不能原谅!"

真宵:"好了.罐子回来了.怪人也抓住了."

希华:"都要谢成步堂君."

真宵:"啊,拿回罐子的是希华小姐啊.谢谢!"

成步堂:"终于完了.怎么........."

天杉:"我是怪盗...我宁愿是怪盗....."

希华:"怎么了?我可为了优作拼命的哦!"

天杉:"啊谢谢,希华.但是........"

后藤:"啊这才是人生.临走前送你句话,丸步堂君........."

成步堂:"我靠,到现在名字还搞错."

后藤:"玩笑到此!今天早上发现了毒岛黑兵卫的尸体."

真宵:"好耳熟的名字........."

希华:"啊...........那个局长?!"

后藤:"死亡时间估计9月12日半夜1点.也就是说怪盗进局时那里死了一个人"

成步堂:"啊............"

后藤:"所以明白了?今天在法庭上我助了你一臂之力.没有说出这件事.天杉优作曾是那局的职员,原保安.今天我们共同做了'反不在场证明...............所以.................."

希华:"胡说!"

天杉:"这个,我是怪盗!"

后藤:"好了,这次天杉优作仍要被逮捕,但罪名变成了杀人嫌疑.我说律师先生,你的实力只有这么点吗?呵呵..........."

成步堂:(这个人有那么强的敌意,他究竟是谁?)

希华:"优作...............为什么?"

9月13日下午3点02分成步堂律师事务所

真宵:"没想到优作又被卷入了杀人事件.....一定是弄错了.总之我们还是去调查KB警察局的杀人事件吧?"

将仓院之罐还给了春美

对话

1.交谈准备借希华的摩托车前去KB警察局.并得知优作已在拘留所.

2.仓院之罐真宵发现罐子上字的不同.(引出话题"仓院里)

3.仓院里

移动到拘留所

传出优作的声音但还不能见他.

移动到怪盗之家希华:"啊龙一,我一定要救优作!"你和我一起去?"

交谈

1.优作

2.哀牙侦探

3.KB保安局众人决定摩托车到那儿

4.动心的理由

优作是希华的救命恩人,从蒙面抢匪手上救过希华.

移动到哀牙事务所

无论搜查什么都会被警察挡.

移动到高菱屋大展示厅

真宵:"这次展示会是泡汤了!没人会来了."

成步堂:"又办法啊.你写上'连怪盗都感兴趣的罐子'肯定行."

移动到高菱屋地下仓库

雾绪:"啊,成步堂君,罐子怎么样了?"

成步堂:"啊,似乎碎了."

雾绪:"啊!"

真宵:"假的呢,今天的出庭很精彩.这次都亏希华小姐,优作的妻子."

对话

1.假面怪盗的真实身份

2.事件当晚

3.仓院之罐

出现精神枷锁

移动到KB保安局局长室成步堂:"这是杀人现场?"

真宵:"不愧是局长室,墙真厚."

系锯:"啊.你今天又要带来什么灾难了?"

真宵:"喂!"

系锯:"真同情你们!"你们认同自己的人生吗?"

对话

1.事件尸体当日上午9点才被发现.死因为被房内屋殴打致死,发现时尸体在金库内

得到"黑兵卫的解剖记录"

2.哀牙得知第一次犯案时竟有人看到哀牙之外的怪盗!!

得到"报纸"

3.后藤检查官

询问"毒岛黑兵卫"

引出话题"被害者"

对话

4.被害者被害者视钱如命

调查

1.墙上的警报器上面有指纹

得到"局长室的警报器"

2.眼前的书得到"毒岛的记录".上面全是怪盗假面的资料.

移动到KB保安局警卫室

遇到了矢张

对话

1.有用情报

1年前天杉优作还是这的职员

2.门卫职责就是观察监视画面

3.事件当晚的事

出现精神枷锁

使用勾玉

枷锁1:出示矢张1点不在警卫室的证据

出示"钱包"

枷锁2:犯人12点以前潜入

出示:"密码卡"

枷锁解除

询问"警报器"(引出话题"警报器")

对话

4.事件当晚

5.警报器矢张调查后发现有昨晚1点的警报器记录

得到"警报器的记录"

移动到拘留所

天杉:"成,成步堂君!"

真宵:"优作,调查完了?"天杉:"是的!我不想被抛弃."

成步堂:"你对我们撒谎了吗?"

天杉:"那个......;"

成步堂:"高菱屋事件发生的当晚,你被那封威胁信叫出,然后,毒岛被杀害了.问题就剩你.那晚你在做什么?到了现在这地步你要说实话啊."

对话

1.假面怪盗

2.事件当晚敲门没反应后优作使用密码卡进入了局长室.然而头部遭到击打.反应过来时看到毒岛倒在地上,因为以前是那的保安所以知道金库开法.然而却进了监控录象.

3.被解雇的事为救希华而被解雇

询问"报纸"原来报纸中的警卫就是优作

得到"报纸"的内容更新

引出话题"威胁信"

4.威胁信原来已经不是第一次收到信.最初的怪盗事件后就收到过了.然而被叫出去还是头次.

引出话题"犯罪计划"

5.犯罪计划写信人利用优作职务之便,威胁他写出警备布置等,仓院之罐也是猎物之一.

得到"优作的口供"

春美出现.带来调查情报,仓院之罐确真无疑.

移动到高菱屋地下仓库成步堂"(这里也许能解开罐子的谜.)

和雾绪寒暄后

分别调查地上的盒子,墙上的油漆

得到"放罐子的盒子","漆迹"使用勾玉

使用"仓院之罐"

枷锁解除成功

出现新的2个枷锁

枷锁1:说最近罐子又碎过的原因

选择"珍品展示海报"

枷锁2:说罐子是在高菱屋碎的理由

选择:"装罐子的箱子"

解除后又出现一个锁

枷锁3:说箱子是丢在高菱屋的原因

选择:"漆迹"

全部解除

原来是雾绪在2周前搬运东西弄坏的

得到"仓院之罐"(引出话题"绫里供子黄金像")

对话

绫里供子的黄金像原来雾绪移动雕像以掩盖漆迹,然而案发日雕像却被移开.真宵告诉雾绪优作的事,并询问是否知道有第2个假面怪盗.

成步堂:(明天是杀人事件的审判,难道又有假面怪盗登场?)

9月14日上午9点41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真宵:"成,成步堂君!"

成步堂:"今天的法庭很热闹."

成步堂:"因为是杀人案."

真宵:"什么呀,我是说旁边的法庭."

成步堂:"旁边的."

真宵:"是昨天审判哀牙的地方."

天杉:"为什么我总是作为犯人遭人注意?"

真宵"怎么会............啊.难道优作是犯人?"

天杉:"不........我是怪人"

同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六法庭

法官:"那么天杉优作一案现在开庭."

成步堂:"辩护方准备完毕!"

后藤:"准备...........?胆小者的借口吧."

法官:"请公诉人开头."

后藤:"天杉优作!你上战场未免太年轻了."

法官:"你说什么我完全不懂."

后藤:"靠........添手脚的家伙.........人生就是战场.明白吗?"

法官:"那么说明案件概要.被害者毒岛是KB保安局局长.13日早晨9点尸体在保险金库中被发现.但是死亡时间是前日凌晨1点."

后藤:"那个时候.现场有个迷路的羔羊,也就是被告."

法官:"那么,检查官请传第一个证人."

后藤:"啊.......不不.我不喝完17杯咖啡是不会判决的.现在才是头一杯.先听被告的证词吧."

成步堂:(以前千寻为我辩护的时候,我是被告.而她一直信任我)辩护方无异议.同意被告做证."

后藤:"丸步堂,觉悟吧......."

法官:"那么天杉请做证."

后藤:"是你干的吗?"

天杉:"恩.......啊不是不是!"

法官:"我还以为刚才会是法官生涯中最短的一次审判."

真宵:"优作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有罪......一开口更让人那样感觉了"

后藤:"靠...........你行吗?听好了,如果你没有杀局长.为什么前往KB?"

天杉:"........那个,怎么说,不想回家..........."

法官:"详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