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0 17:28:58
来源:未知
证词~~~去KB的理由~~~
天杉:"那天晚上1点钟去局长室.因为那封信......威胁信,一年前是员工,所以知道路."
法官:"晚上1点正是作案的好时机呢."
后藤:"弱肉强食.我今天也别怨了,命."
法官:"那么开始询问."
询问第一句
成步堂:"确认是凌晨1点?"
天杉:"是的,进局长室时看了钟...........等等,踞我估计时间似乎慢了."
法官:"那是毒岛遇害时间........"
询问第二句
成步堂:"唤出去的信?"天杉:"不知道哪来的信.第一次收到."
法官:"第一次?"
选择1追问
成步堂:"那个威胁信、写了什么?"
天杉:"带500万来."
后藤:"明显是因财而杀人."
天杉:"但是我没打算交钱!我没怕那信!"
证词更新
询问第三句成步堂:"是什么威胁?"
天杉:"当然是假面怪盗的事.谁都不信我,除了希华.所以威胁我是没有意义的."
询问第四句
成步堂:"你的当过保安队长?"
后藤:"然后一年前被炒.因此怀恨在心.于是杀人."
成步堂:(还是先换个话题)
选择2.解雇的理由成步堂:"解雇的原因是?"
天杉:"因为希华喜欢花钱,我的工资少.所以我偷了公司的资料......"
证词更新
询问第三句
后藤:"我反对!死者是因为掌握你一年前的行窃记录所以才遇害."
天杉:"不!这件是已经私了了!"
真宵:"他是不是有什么难处?"
选择2.
成步堂:"优作,你有难处,一定的.盗窃情报的真相是?"
后藤:"那么你的主张,立证?"
选择"天杉希华"
成步堂:"优作,这和你昨天说的不同.你一定是顾虑什么........你的某某人?"
法官:"某某人?"
成步堂:"天杉希华,被告之妻."
天杉:"不,希华她........."
后藤:"我明白了.一切是因为他占小便宜偷了资料.毒岛就威胁说如果不想让你夫人知道......然后你杀了他!"
真宵:"怎么办?开庭20分钟一直被动."
证词~~局长室里的事~~
天杉:"我一进那眼前就出现了一个可疑黑影.突然将我打倒.要不是那个就死了.然后我发现局长的尸体躺在旁边."
法官:"恩.突然袭击,和那个怪盗侦探一样。"
后藤:"劣等谎言!"
天杉:"我没有!"
询问第一句成步堂:"那个'可疑黑影'是谁?是死者?"
天杉:"不懂............."
询问第二句成步堂:"打击?"
天杉:"是的,进屋瞬间,既有力量又有速度."
成步堂:"想不起来关于他的一切吗?"
询问第四句
成步堂:"那个?是什么?"
天杉:"假面怪盗的衣服.我为了保险起见穿了那个,然后漂亮地进了去.
(全庭爆笑)
成步堂:"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些."
后藤:"我也是........"
天杉:"我一直没有机会说........"
证词更新:
天杉"要不是假面怪盗的衣服我早死了."
再次询问第三句
成步堂:"为什么打扮成怪盗?"
天杉:"...........以为我觉得既然是怪人威胁我,我也应该打扮成怪人去.但是花了些时间."
选择1(证词更新)
天杉:"因为发觉了尸体,就去动了下尸体."
成步堂:"动了尸体?"
天杉:"恩,从角落搬到了地板中间."
成步堂:"打你的那个人呢?"
天杉:"记不得了."
询问第三句
选择2追问
天杉:"当然是斗篷被金库大门夹住了藏局长尸体的时候."
法官:"你!搬了尸体?理由?"
后藤:"答案只有脱身."
证词更新
天杉:"慌慌张张藏尸体花了10分钟."
质问第五句选择"警报器的记录"
成步堂:"看看这.从局长室里一案保安们就会冲出来.记录的时间是1点2分.如果天杉是杀害局长的犯人的话,在警报鸣响时应该逃走才对.
后藤:"我反对!"
成步堂:"优作做过保安,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
后藤:"然而保安们并没有来."
成步堂:"因为保安室值班的这个矢张去找新男友去了.所以不知道优作来了."
后藤:"那么警报响应该都听的到."
成步堂:"是的.但如果优作昏过去了呢?回忆下被告说进局长室被人打.自己昏昏沉沉不知道对方是谁.也就是说在这几分钟里丧失了意识.那警报怎么会响?唯一的可能,房里还有一个人!"
(哗然)
后藤:"也有可能是局长没有马上死自己按了警报."
选择1"为凶手不是被告立证."
选择"警报器"
成步堂:"决定性地!上面有什么应该有的东西?!如果是毒岛局长按得话.应该留有指纹才对!"
后藤:"可能是那小子!你假设的那个真凶为什么要按警报,并抹去指纹?"
成步堂:"不,他穿着假面怪盗衣服,戴着手套,没有抹去指纹的必要!"
法官:"那么,真凶大概怎么个手法为什么那样做?"
成步堂:"让我先整理整理思路.(真凶1点将局长杀害,然后优作慢吞吞来了.犯人打昏优作,鸣响了警报)."
法官:"好了时间到了.现在回答我真凶抹去指纹的原因."
选择2.
成步堂:"一按钮的话保安就来,犯人的目的就在于此."
后藤:"那岂不是一个悔过的罪犯?自首?"
成步堂:"不,那时房里有3个人.死者,被告和打昏被告的那个人.第三人就是罪犯.他在屋中的目的就是要让优作负罪.!"
法官:"原来如此."
(哗然)
法官:"肃静!"
后藤:"我说,没有热水了吗?"
真宵:"等等,知道这KB的一切,制造这个杀人计划的?"
法官:"好了,嫁祸天杉优作的真凶是........?"
选择"哀牙"
成步堂:"正是这个人,假面怪盗!杀害毒岛的真凶.法官大人,盗窃加杀人是否重罪?"
法官:"这个,只有杀人罪一项罪名吧.按先行法律.可以处极刑."
成步堂:"看看这照片.昨天的有罪判决反而给他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法官:"现在全日本都很关注星威岳一案.如果立证失败.天杉就只能是罪犯了!"
天杉:"成步堂先生!我相信你!哇哇哇哇......"
成步堂:(我这次判决将决定优作的人生.)
千寻:"别迷惑,相信委托人,相信自己!"
成步堂:(这是.......千寻!)"法官大人,我要求立刻休庭!!!"
法官:"好.20分钟.去叫星威岳."
同日上午11点58分地方法院第五法庭
亚内:"哼哼.怎么样星威岳?"
星威岳:"哼,多亏你亚内检查官."
法官:"本庭无须多言.星威岳一案..........."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我是成步堂龙一律师.我要告发这个星威岳."
亚内:"这个假面怪盗?"
成步堂:"不,他不是.他只是杀人犯!"
同日下午12点1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成步堂:"我听到了千寻的声音."
真宵:"姐姐...永远活在成步堂心中呢....."
希华:"龙一!那个侦探真的是杀人犯?"
成步堂:"没有决定性证据,但除他没有别人."
希华:"但是那天他不是在高菱屋吗?"
开庭了。
12时21分地方法院第六法庭
法官:"那么继续,星威岳,请上被告台."
哀牙:"啊,律师先生,你居然出此恶拳."
成步堂:"是呀.有完美不在场证明的侦探先生!"
法官:"9月12日,毒岛被害时你在哪?"
证词~~事件当日的不在场证明~~
哀牙:"我以怪盗名义发出预告信,展览准备期间下手实在太容易了,照片不会讲话但是最有力的证据!摄像机拍下我的时候和杀人案案发事件同时."
法官:"问题就出在这个照片上."
成步堂:"这照片一定有名堂!"
哀牙:"不管怎么说,怪盗分身乏术.......恕我回去接受盗窃的判决............."
成步堂:"很遗憾,我还没有问呢!"
询问第一句
成步堂:"这个照片上的真的是你?可是这个人戴着面具.他的真身还不知道"
后藤:"反对!你想说这个不是星威岳,是他的同谋?"
选择2
询问第二句
成步堂:"你怎么会被要求保护珍品的?真的是雾绪小姐拜托你的?"
哀牙:"是的,20天前."
成步堂:"预告状是10前.请问最初10天你做了什么?"
哀牙:"我在找寻猎物."
询问第三句
成步堂:"你说的照片,是这张?"
哀牙:"是的,决定性的证据!"
成步堂:"有什么不太寻常的地方..........."
选择1
指出门旁地上的东西.然后选择"本应该在的的小‘为"供子的黄金雕像"
成步堂:(情况和雾绪说的一样.她原来拖来挡住漆迹的雕像,被搬动过了.
所以那样的话,这就不是事发当晚拍的!因为当晚雕像就在门旁?星威岳的证词也说到了)
"很简单,它被人动过了."
法官:"那么是谁移动过了?"
选择"星威岳".
疑点:指出"摄影时间"
成步堂:"事件当晚星威岳未必在高菱屋."
(哗然)
法官:"那么,他移动它的理由是?"
成步堂:"请回忆它是何时放在门旁的?"
后藤:"是事件当日.为了挡住那块漆迹."
成步堂:"是的.而哀牙侦探早就计划毒岛死亡的时间,以那个时间作为不在场证明.几天前这张照片就拍好了,这时候黄金像还没被搬到那.所以哀牙侦探就很可疑了.本应该放在门旁的雕像为什么没了?
原因是:这张照片是事先拍好的!"
(哗然)
哀牙:"等等,老先你忘了这个电脑记录了?"
成步堂:"反对!这个是高菱屋的电脑.但却是你一手管理的!!!!!你做过手脚!!!!!!!"
(哗然)
法官:"肃静!后藤?"
后藤:"第11杯了,还有6杯.很遗憾这些都只是猜测!喂怪盗先生说点什么吧."
法官:"请说明罐子偷窃计划!"
证词~~罐子偷窃计划~~
哀牙:"我接受警备委托是在20天前.罐子装在箱子里,放在地下仓库管理.所以犯案当日是没有办法看到实物的?知道它贵重.是因为10天前的海报.负责警备的哀牙于是独自行动,在12号半夜1点拿到罐子!"
质问最后一句
出示"假面怪盗的预告状"
成步堂:"如果你是怪盗的话.这个上面写的没错?"
哀牙:"当然!"
成步堂:"好好看上面的:那个斑点的罐子,是这样一个粉红的吧?其实那是漆迹,是搬到高菱屋以后的事.雾绪小姐把东西搬进仓库的头一天就打碎了它.怪盗如果在展品进地下室五天后才发的预告状是不可能看到这个已不能看到外表的'粉红罐子'的!也就是说哀牙在发状前就见过罐子.所以这照片是假的!当晚的不在场证明,无效!!"
(哗然)
法官:"证人,你想说什么?"
后藤:"哎呀呀,真浮燥,他真的杀了毒岛吗?"动机呢?'
哀牙:"哼哼,动机呢?"
证词~~杀害毒岛的动机~~
哀牙:"我和死者素昧平生.毒岛调查过天杉优作,发现怪盗的身份变了.威胁信是他写给天杉优作的,他恨以前天杉背叛了他,天杉本人也认为他是假面怪盗,所以天杉杀了他."后藤:"根据笔迹鉴定.确实是死者要挟天杉。"
得到"威胁信"
询问第一句
成步堂:"谁能证明你和死者毫无关系?"
后藤:"我们所以人.侦探和保安........."
询问第二句
追问
成步堂:"为什么毒岛认为天杉是怪人?"
哀牙:"你不也知道?因为那张报纸.上面除了美丽的侦探我,只有这个丑陋的保安.读了这张报纸的毒岛于是认定天杉是怪盗"
询问第五句
成步堂:"为什么说天杉自己都自认为怪盗?"
后藤:"我们有他妻子的信.里面说到:'优作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怪盗.'"
质问第四句.出示"报纸"
成步堂:"请看这张报纸,爱马侬之泪被盗宝石的照片."
法官:"哎?怎么了?"
成步堂:"问题是宝石的颜色.报道上是.......蓝色.而请看威胁信,上面写着'怎么处理前几天到手的红宝石?'也就是说他说的不是假面怪盗所盗之爱马侬之泪!"
后藤:"那又怎么样?那么可能是他威胁别人!"
出示"星威岳哀牙"
成步堂:"当然,那个被威胁的就是你!哀牙侦探!你就是怪盗,这次乘取回东西之际给了他一个'礼物'.......我说那个宝石,就是你手上的戒指!!!!!"
选择3."星威岳为了掩盖自己威胁人的身份所以杀人"
后藤:"喂喂,毒岛威胁的可是星威岳!难道星威岳还会回头去威胁别人?"
成步堂:"毒岛的确威胁星威岳,但是,天杉优作也受到了威胁!哀牙侦探!是你吧!"
哀牙:"这个,我从小学起就开始写信了."
后藤:"那你倒是说说,哀牙凭什么在第一次事件后就看穿天杉的身份?"
出示"报纸"
成步堂:"怎么样?看得见?小学时你就写得很多.'东西不好,效果甚微'是这样?请看报纸.哀牙侦探和保安打扮的天杉.......假面怪盗未必消失了.脱了衣服,就露出真面目.所以你那个从小学开始就写信显然是谎言!哀牙先生!那个时候你怎么知道怪盗的?"
(哗然):"名侦探不是怪盗............."
哀牙:"我是名侦探.........怪盗!不明白吗?"
成步堂:"你,既不是侦探,又不是怪盗,你是威胁人,杀人犯!!!!!!"
哀牙:"...........啊啊.....啊......(癫狂)"
法官:"那么,看守......."
后藤:"你敲锤得太早了,丸步堂,你能就此立证说明吗?证明事件当夜他不在高菱屋.就算不在仓库也不能证明他在杀人现场.判决过早了!"
(哗然)
法官:"肃静!"
选择2不能立证
眼看法庭即将放走真凶,成步堂懊恼不已.这时成步堂听到了千寻的声音!
千寻:"法官大人,哀牙侦探到现在还没有接受最后的询问."
后藤:"是啊.........还没有."
千寻:"成步堂君,只是最后的机会了."
证词~~最后的证词~~
哀牙:"那天晚上我确实不在高菱屋,因为有重要事不得不离开.事先拍好了照片.我漂亮的推理告诉我犯人是天杉优作.密码卡记录了他的行踪,还有那个只响了1回警报器.上面没有指纹,这是为什么?如果是死者按的,应该有指纹.也就是说.按的人是犯人.穿着那个怪盗衣服,所以不会留下指纹.至于那个宝石的颜色,是被害人写错了吧.所有证据呈上!"成步堂:(这个证词.......似乎很讲得通."
法官:"为什么你对警报器的事那么清楚?"
哀牙:"我可是名侦探!"
法官:"我不会马上终止审判,成步堂,你只有一次机会!"
后藤:"已经第17杯了.审判要结束了!"
成步堂:(只有问出他的致命破绽了)
询问第九句
成步堂:"哀牙先生!这个........."
后藤:"我反对!"
成步堂:"你还不明白吗?哀牙侦探,终于承认了,那晚他在杀人现场.因为你刚才这样说'没在警报器上留下指纹的,只有穿着假面怪盗服装的天杉."
哀牙:"怎么了,这个推理错了吗?"
成步堂:"你怎么知道的?"
哀牙:"什么话.我的推理......"
成步堂:"天杉优作说穿怪盗服这件事,是什么时候?"
..............的确,只有是在今天的法庭
成步堂:"知道那个的,只有今天在庭上的人.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哀牙:".............啊............."
(哗然)
成步堂:"今天你作为假面怪盗受审,怎么会知道那个?!"
后藤:"反对!也许是之前知道的."
成步堂:"反对!有机会吗?可能只有一个...........天杉称看到了黑影,即是对方的样子."
后藤:"反对!"
成步堂:"这个,是不可能逆转了!天杉戴着面具!只有凶手会在现场看到怪盗,并知道他是天杉!"
山摇地动,电光火石
哀牙:"啊哈哈和哈哈哈和哈哈和................."
法官:"咦?上次认罪你也是这样."
...............
法官:"那么,本庭宣布.天杉优作无罪释放."
同日下午3点35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千寻:"干得好成步堂君!"
成步堂:"谢谢千寻.我们,好久没见了呢!"
千寻:"别开玩笑了.那个孩子现在很困惑.仓院流的家事你知道?"
成步堂:"是说她的母亲绫里舞子?"
千寻:"是的,加油噢."
千寻消失
成步堂:(千寻........)
天杉:"啊成步堂,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成步堂:"啊恭喜."
天杉:"谢谢......啊不,没什么......"
真宵:"这下你夫人该高兴了.所有的指控都撤消了."
天杉:"哎,一切,被解雇,装怪盗,都是为了她...........这下完了,碎了的东西再也不能恢复原样了吧."
出示仓院之罐
真宵:"是希华小姐带回来的.你看好好的!"
希华:"啊优作!太好了没事了,KB保安的事我真是一点都不知道呢."
春美:"啊成步堂你又和真宵姐姐以外的女人...........(耳光)"
成步堂:"我恢复意识后,一切都结束了.不能说碎的东西恢复了原样.因为................."
第二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