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3第四章(话)最初的逆转中文剧情攻略(2)

2014-08-30 19:08:29

作者:电玩男

来源:未知

逆转裁判3
评价: 电玩男推荐
评分: 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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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剑:“是当时和诱拐犯对峙的女警官美柳勇希的证词。她当场逮捕了罪犯并在这做证。她说‘尾并田把挟持的少女丢进了河。桥下的吾童河水流湍急,所以尸体至今未找到。”

千寻:(这句话的确是决定性的证词。)

法官:“那么那个女警是?”

御剑:“没错,就是2天前遇害的那位。”

法官::“啊。因为她的证词而坐牢的犯人2天前越狱了。目的只有1个:向导致自己死刑的女警复仇.........我看真相很明了了!“

千寻:”哎?“

法官:”一定是有罪的!“

千寻:”我反对!等一下。怎么也得听一下。怎么也得听一下证词。“

法官:”我觉得交给年轻人不太好啊。“

御剑:”年轻人总是很悲哀的。“

千寻:(你不是比我还小吗?)

法官:”那么御剑检查官,请传第一个证人。“

御剑:”让担任紧急搜查的刑警出庭。“

出来了,我们的系锯。

御剑:”证人,你的名字职业?“

系锯:”我的名字是系锯圭介。地方警察局杀人凶案科的刑警。半年前调到了梦寐以求的凶案科!“

千寻:”谁都没听说过。“

系锯:”当然!刑警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恩.............“

千寻:”怎么了?“

系锯:”真,真漂亮。“

千寻:”哎?“

系锯:”胸部前有一个’9‘。“(勾玉)

御剑:”警官先生,这和你的工作无关吧?如果你的胃也是一个9,是不是要被处分了?”

系锯:“恩。对不起。”

法官:“那么警官先生,请说明案情。”

系锯:“是,遵命!被害者美柳勇希,经验丰富的女警。死因是背部中刀流血过多致死。“

法官:”死因报告里写着。请详细说说案情。“

系锯:”遵命!请看这个平面图。这是案发的胧桥,桥下是急流的吾童河。犯人和死者在桥上相遇。犯人将死者从背后刺死后将尸体背入汽车逃亡。后来被检查的巡警发现。“

法官:”恩。原来如此,知道了。“

得到”胧桥的平面图“

法官:”桥上有被害者的血迹吗?“

系锯:”被害者穿着很厚的衣服。很遗憾桥上什么痕迹都没发现。”

法官:“恩,和我的推测一样。桥上没有2人相遇的证据。”

御剑:“法官大人,光听案情就能知道真相了??2人在桥上确实相遇了!“

法官:”恩?注意你对我说话的态度!那么警官,请做证词。”

千寻:(好。终于要开始了。)

神乃木:“好好听。小喵喵。如果疏忽了什么关键,就向我法庭之神.........“

证词~~事件的大概~~

系锯:”美柳警官那天不知道被什么电话叫了出去。她在指定时间去那吊桥去见犯人。然后她被杀害了。犯人将尸体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准备逃走。被在山脚处搜查的巡警逮捕。”

法官:“那么桥上相遇的可能性很明确了。”

御剑:“当然。”

法官:“那么辩护律师可以开始提问了。”

千寻:“是,是。询,询问!”

神乃木:“喂?没问题吧?小喵喵。每次拍案时,杯子里都得掀起点波澜才行。“

千寻:”啊我又不是武士,什么波澜?!“

神乃木:”法庭就是严酷的战场,尤其对新手来说。“

千寻:”前辈!别担心。犯人也好,证人也好,他们都不是新手了。”

神乃木:“那么好好发挥你的本领吧。小喵喵。”

千寻:(镇静,昨天晚上不是已经温习过法庭的步骤了?)

询问第一句

千寻:“不知什么电话?也就是说正体不明?”

系锯:“很遗憾。”

千寻:“哎?”

系锯:“打电话的是被告尾并田。”

法官:“什么?!被告给被害者打电话?!”

系锯:“美柳长官是做事谨慎的人,电话的内容全留在备忘录上了。”

千寻:“备忘录?”

系锯:“被害者的桌上上留着绝密资料。”

得到“被害者的备忘录”

法官:“喔。照这么看来,被害者和凶手真的在桥上见过。”

千寻:“啊.......(好象你亲眼看到似的)”

神乃木:“啊法官那个人还真是容易激动。你不小心的辩护会被他要了你的命,“

千寻:(都怪那个刑警!刚才还说不知道什么电话)

系锯:“别这样看着我。我作为一个年轻刑警,也只能做那样的证了。“

千寻:(年轻.......别看那检查官稚气的面孔,手段可厉害着呢。)

询问第二句

千寻:”为什么是在深山的吊桥那种地方?“

系锯:”因为那是被告难忘的地方。“

法官:”怎么说?“

御剑:”5年前被告诱拐的时候,被追赶到那,就将那个少女在那杀害。就是那个现场,胧桥。”

千寻:”?“

系锯:”桥上扔下的那个手铐是美柳警官的。“

神乃木:”恩。记忆中的地方,命运的再会啊。“

询问第三句

千寻:”尸体马上被发现了?“

系锯:”是的,我们手脚很麻利。案发一小时之后我们就开始追捕了。我们对他说‘不许动!你已被彻底包围了!!’。”

神乃木:“现场是深山的吊桥,为什么那么快就发现了?难道是美柳警官报告过会面的地点?不,如果那样的话也许她就不会遇害了。”

系锯:“那个电话她并没有报告。她的备忘录放在了桌上。如果我们能早点发觉的话,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千寻:(为什么她不报告电话的事呢?)

询问第四句

千寻:“难道尾并田他事先准备了车?”

第四话~~最初的逆转

破碎的吊桥上对峙的警匪.

"放了那个孩子!“

”闭嘴!再靠近一步就杀了这个孩子!“

”别再负隅顽抗了!“

乒的一声............有人从桥上摔了下去。是歹徒吗?

我现在正在看某件审判的记录,那是我老师绫里千寻的第一个案子

脱狱犯资料

姓名:尾并田美散

罪名:诱拐杀人

量刑:死刑

从脱狱到再逮捕的经过

脱狱后犯人于美柳希勇巡查部长相遇,并将她杀害。之后8小时罪犯在吾童山中被抓获。

千寻最初的案子的委托人是脱狱的死刑犯,那是我和她相遇1年前的事.........

6年前绫里千寻第一次出庭

2月16号上午9点42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千寻:(不行了,紧张死了。早知道就不接这个案子了。)

死囚出现

千寻:”哇!!!!!!啊,早,早上好!(镇静,千寻)“???:”我,我谁都没杀!“

千寻:(尾并田美散,我的第一个委托人。5年前被判死刑,现在刑中.........脱狱犯)

尾并田:”...........“

千寻:(总之,随便寒暄寒暄。要让他放松)”请,请问,你真的逃狱了?“

尾并田:”哇!!!!!!!!!!!!“

千寻:”啊!抱歉!“

尾并田:”我,我什么都没做!!我,我没有撒谎!什么脱狱我根本不知道!”

千寻:“但是........你不是前天被再逮捕的?”

尾并田:“啊......对不起,是我撒了谎............但是,我谁都没杀!!!!!!”

千寻:“啊抱歉。死刑是怎么回事?”

尾并田:“哇!!!!!!!!!”

千寻:“啊抱歉!“

尾并田:”死刑判决是5年前!我是被陷害的!那个女人做了伪证!我没有杀人!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

千寻:(他乘昨天囚车发生事故的时候逃走,8小时后将他再次逮捕的时候,1名女警牺牲了,是这个人杀的。)“请问你逃走后见过这个女警吗?”

尾并田:“.............见过。就是因为她我才会逃走。”

千寻:(果然,他与被害者见过的。)

尾并田:“但是我没杀她!我逃的时候,那个女人还活着。真的!”

千寻:(我应该相信他吗?)

???:“哼。凭被告的一面之词是不能知道真相的。“

千寻:”啊。前,前辈!“

???:”我来看出庭前局促不安的小喵喵.........顺便来玩玩。“

千寻:”那么星影先生呢?“

???:”啊,大叔还在睡觉。抱着个空酒瓶在说梦话呢。你对我神乃木壮龙有什么不满吗?“

千寻:”啊怎么会!星影法律事务所的No1特地来看我...........“

???:”啊啊,今天的No1是你啊!你这回麻烦了,委托人是这个脱狱的死刑犯。”

千寻:“我也那样想(我现在都想一撤了之啊。)”

???:“放心好了,刚才打听过了,今天的检查官是个新手。”

千寻:“真的吗?”

???:“但是,和哪都有的人不同,他是检查院有始以来的天才。”

千寻:(天才?)

神乃木:”好了好了小喵喵,开庭时间快到了。打起精神来!”

千寻:(世界上最孤独的地方一定是死囚的牢房了,我的委托人拼了命的从那逃走。其他律师都不敢接这个案子,但是我不能。从他眼里涌出的泪,还有那些真诚的话.似乎都想告诉别人真相。)

同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法官:“肃静!尾并田一案现在开庭。”

千寻:“辩护方准备完毕!”

???:“公检方准备完毕!”

法官:“今天法庭上的2位听说都是新人?”

千寻:“是,是!我是绫里千寻。”

御剑:“我叫御剑怜侍。”

法官:“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检查官咯?听说是最年轻的检查官。“

御剑:”20岁。“

神乃木:”说什么呢。好象小喵喵不是什么传说中的律师似的。“

千寻:(千寻,决不能输!不能输给比自己年幼的男人!)

御剑:”哼。“

法官:”我是觉得太年轻不好。这次的被告是服刑中的死刑犯。2天前在押送过程中逃走。“

御剑:”是的。“

神乃木:”小喵喵。今天审判的不是被告的脱狱罪,而是他到底有没有杀害抓捕的女警。“

法官:”那么御剑检查官,请开始叙述案情。“

御剑:”5年前,被告尾并田美散在这个法庭被判处死刑,罪名好象是诱拐杀人。被凶手从桥上推下去的少女,当时只有14岁。“

法官:”恩,我到现在还记得,是相当恶劣的案件。那次审判因为没有决定性的证据,审了很长时间。”

御剑:“是的。最后定审是因为一条目击证词。”

千寻:“目击证词?”

御剑:“是当时和诱拐犯对峙的女警官美柳勇希的证词。她当场逮捕了罪犯并在这做证。她说‘尾并田把挟持的少女丢进了河。桥下的吾童河水流湍急,所以尸体至今未找到。”

千寻:(这句话的确是决定性的证词。)

法官:“那么那个女警是?”

御剑:“没错,就是2天前遇害的那位。”

法官::“啊。因为她的证词而坐牢的犯人2天前越狱了。目的只有1个:向导致自己死刑的女警复仇.........我看真相很明了了!“

千寻:”哎?“

法官:”一定是有罪的!“

千寻:”我反对!等一下。怎么也得听一下。怎么也得听一下证词。“

法官:”我觉得交给年轻人不太好啊。“

御剑:”年轻人总是很悲哀的。“

千寻:(你不是比我还小吗?)

法官:”那么御剑检查官,请传第一个证人。“

御剑:”让担任紧急搜查的刑警出庭。“

出来了,我们的系锯。

御剑:”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系锯:”我的名字是系锯圭介。地方警察局杀人凶案科的刑警。半年前调到了梦寐以求的凶案科!“

千寻:”谁都没听说过。“

系锯:”当然!刑警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恩.............“

千寻:”怎么了?“

系锯:”真,真漂亮。“

千寻:”哎?“

系锯:”胸部前有一个’9‘。“(勾玉)

御剑:”警官先生,这和你的工作无关吧?如果你的胃也是一个9,是不是要被处分了?”

系锯:“恩。对不起。”

法官:“那么警官先生,请说明案情。”

系锯:“是,遵命!被害者美柳勇希,经验丰富的女警。死因是背部中刀流血过多致死。“

法官:”死因报告里写着。请详细说说案情。“

系锯:”遵命!请看这个平面图。这是案发的胧桥,桥下是急流的吾童河。犯人和死者在桥上相遇。犯人将死者从背后刺死后将尸体背入汽车逃亡。后来被检查的巡警发现。“

法官:”恩。原来如此,知道了。“

得到”胧桥的平面图“

法官:”桥上有被害者的血迹吗?“

系锯:”被害者穿着很厚的衣服。很遗憾桥上什么痕迹都没发现。”

法官:“恩,和我的推测一样。桥上没有2人相遇的证据。”

御剑:“法官大人,光听案情就能知道真相了??2人在桥上确实相遇了!“

法官:”恩?注意你对我说话的态度!那么警官,请做证词。”

千寻:(好。终于要开始了。)

神乃木:“好好听。小喵喵。如果疏忽了什么关键,就向我法庭之神.........“

证词~~事件的大概~~

系锯:”美柳警官那天不知道被什么电话叫了出去。她在指定时间去那吊桥去见犯人。然后她被杀害了。犯人将尸体藏在汽车后备箱里准备逃走。被在山脚处搜查的巡警逮捕。”

法官:“那么桥上相遇的可能性很明确了。”

御剑:“当然。”

法官:“那么辩护律师可以开始提问了。”

千寻:“是,是。询,询问!”

神乃木:“喂?没问题吧?小喵喵。每次拍案时,杯子里都得掀起点波澜才行。“

千寻:”啊我又不是武士,什么波澜?!“

神乃木:”法庭就是严酷的战场,尤其对新手来说。“

千寻:”前辈!别担心。犯人也好,证人也好,他们都不是新手了。”

神乃木:“那么好好发挥你的本领吧。小喵喵。”

千寻:(镇静,昨天晚上不是已经温习过法庭的步骤了?)

询问第一句

千寻:“不知什么电话?也就是说正体不明?”

系锯:“很遗憾。”

千寻:“哎?”

系锯:“打电话的是被告尾并田。”

法官:“什么?!被告给被害者打电话?!”

系锯:“美柳长官是做事谨慎的人,电话的内容全留在备忘录上了。”

千寻:“备忘录?”

系锯:“被害者的桌上上留着绝密资料。”

得到“被害者的备忘录”

法官:“喔。照这么看来,被害者和凶手真的在桥上见过。”

千寻:“啊.......(好象你亲眼看到似的)”

神乃木:“啊法官那个人还真是容易激动。你不小心的辩护会被他要了你的命,“

千寻:(都怪那个刑警!刚才还说不知道什么电话)

系锯:“别这样看着我。我作为一个年轻刑警,也只能做那样的证了。“

千寻:(年轻.......别看那检查官稚气的面孔,手段可厉害着呢。)

询问第二句

千寻:”为什么是在深山的吊桥那种地方?“

系锯:”因为那是被告难忘的地方。“

法官:”怎么说?“

御剑:”5年前被告诱拐的时候,被追赶到那,就将那个少女在那杀害。就是那个现场,胧桥。”

千寻:”?“

系锯:”桥上扔下的那个手铐是美柳警官的。“

神乃木:”恩。记忆中的地方,命运的再会啊。“

询问第三句

千寻:”尸体马上被发现了?“

系锯:”是的,我们手脚很麻利。案发一小时之后我们就开始追捕了。我们对他说‘不许动!你已被彻底包围了!!’。”

神乃木:“现场是深山的吊桥,为什么那么快就发现了?难道是美柳警官报告过会面的地点?不,如果那样的话也许她就不会遇害了。”

系锯:“那个电话她并没有报告。她的备忘录放在了桌上。如果我们能早点发觉的话,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千寻:(为什么她不报告电话的事呢?)

询问第四句

千寻:“难道尾并田他事先准备了车?”

里子:”那不是赃车吗?“

千寻:”是等候红绿灯时被抢走的,所以有钥匙。“

里子:”那么.........“

千寻:”谢谢请说明一下伤痕的事,无久井里子小姐!将尸体藏入汽车的不可能是尾并田!“

里子:”哇!!“

御剑:”她怎么可能藏尸体?她拍的照片说明了一切!藏尸时间只可能是案发时!她拍下了那一瞬间!”

千寻:“未必吧?检查官先生。“

御剑:”!“

千寻:”不需要多解释。拍这张照片的未必是证人。”

出示“照相机”

千寻:“她的照相机也不寻常。有定时,有支架。就好像特意为这个准备的!”

御剑:“那么辩护律师你是想说............案发时,证人并不在草地里?!“

千寻:(既然有自动拍摄功能,那她当然就可能在别的地方。)”是的,她不在草地里。“

法官:“恩。辩护方的话我觉得应该听听。”

神乃木:“是啊。很重要呢。当时她到底在什么地方?还有.......她究竟是谁?“

指出”被害人“

千寻:”当然是这里!“

法官:”那不是被害者和被告站着的地方吗?“

法官:”肃静!!你究竟........“

千寻:”这样理解可以吗?被告和’被害者‘相遇后扭头就走。但是那样的话被害者就不可能在车内。也就是说尸体是别人放的。只有在被告和’被害者‘相遇前。“

御剑:”不可能!被告和被害者确实相遇了!从现场来看,将被害者杀害后扔入车内的只有被告!“

千寻:”你还不明白吗?拍这张照片的时候,被害者已经死了!这张照片上的不是美柳勇希!“

御剑:”不可能!照你说的话,照片上的那个’被害者‘又是谁?“

千寻:”还用说吗?当然就是那的证人!“

法官:”啊!!!!!??”

千寻:“只有这种可能了,尾并田碰到的不是美柳勇希!而是你!无久井里子!”

里子:“我?”

千寻:”案发当日,吾童山不断下着小雨,还有雾。所以尾并田才回把眼前的人当成美柳勇希!“

御剑:”反对!被告认识美柳勇希!好歹是导致自己死刑的人。”

千寻:“是五年前的是了吧?被告人早就忘了美柳勇希的长相了!“

御剑:”不可能!证据呢?“

出示”被害者的备忘录“

千寻:”他确实忘了,所以才需要记号,这条围巾。"

里子:“啊。”

千寻:“围巾是照尾并田的意思准备的,被害折留下的备忘录可以做证。也就是说只要戴着那条围巾,就能轻易地扮作‘美柳勇希’!“

里子:”!“

千寻:”那么里子小姐,你怎么说?“

里子:”哇!!(瘫倒)“

法官:”里子小姐人呢?“

御剑:”送到休息室了。“

法官:”恩.......“

千寻:(无久井里子犯下的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就是将尸体藏在后备箱内,然后自己跑到那假冒的照片里)

神乃木:“那个小猫咪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千寻:“很明确!她才是真凶!”

法官:“我们先等无久井里子恢复意识再审。辩护方和检察院方可以先回去休息一下。“

千寻:”明白!“

御剑:”收到........“

法官:”那么审理暂停。“

同日下午一点1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尾并田:”哇!!!!!!“

千寻:”啊对不起对不起!“

尾并田:”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

千寻:”还差1部,如果能证明她犯了罪的话。“

神乃木:”那还立着堵墙呢。“

千寻:”墙?“

神乃木:”无久井里子为什么要将那个女警官杀害?“

千寻:(动机...........)

神乃木:”总之我们还没有决定性的证据。首先是那个无久井里子的情报。我们只知道她是文学系学生。还有.........“

千寻:”什么?“

神乃木:”当然是5年前的事件,让这位遭受死刑判决的诱拐杀人事件。“

尾并田:”我什么都没做!我没有撒谎!“

千寻:”那么尾并田先生,可以跟我们说说5年前的吗?“

尾并田:”明白了,我相信你。5年来,我每天都梦到那件事。那张照片真是勾起了我的回忆......胧桥一点都没有变化。5年前让人感觉摇摇欲坠,现在同样是那付破落的样子。“

千寻:”5年前是在这座桥上......“

神乃木:”对方那边现在也摇摇欲坠呢。“

尾并田:”我确实诱拐了少女,5年前,我的恋人,美柳ちなみ。“

千寻:”恋恋恋人?!“

神乃木:”等一下,美柳?“

千寻:(和被害者同姓?)

尾并田:“是美柳勇希的妹妹。”

千寻:“什么?!(那个时候美柳勇希.....)她不是为了向挟持人质的人开枪,而是为了救自己妹妹。“

尾并田:”不是!那个美柳勇希,她背叛了我们!“

千寻:”背叛?”

尾并田:“全部,全部都是演戏,那个诱拐。”

千寻:“演戏?”

尾并田:“她,美柳ちなみ,是我的天使。”

千寻:(事到如今还有天使吗?)

尾并田:“全照她的话做了。要是像ちなみ说的那样...........”

千寻:(像美柳ちなみ说的那样?)”等一下,5年前的诱拐计划是?“

尾并田:”我,ちなみ,勇希三人是同伙。“

千寻:(勇希小姐!)

尾并田:“ちなみ家是宝石商,好象有一块值钱的宝石。所以我和ちなみ就写威胁信给她的父亲,要求价值2亿的钻石。交货地点就在胧桥上。交货人就是美柳勇希。”

神乃木:“确实警察作为同伙方便多了,你们3个就分赃了?”

尾并田:“不!可是那个女人,美柳勇希!她动真格了!她朝我开了枪。我手臂中弹,ちなみ则自己跳进了吾童河.......”

千寻:“跳进了吾童河?自己跳的?”

尾并田:“我阻止不了!我只能呆呆地看着她掉下去。”

神乃木:“然后你就被判了死刑。”

尾并田:“真不敢相信。那个女人居然背叛我们!”

当时.......

勇希:“她把我妹妹推入了河中,就在我眼前把她推到12米下的河里!”

尾并田:”这5年来,我就是死,也想知道她要骗我!“

神乃木:”然后你就把她叫了出来。“

尾并田:”忘了她的长相了。所以叫她戴了围巾。没打算杀她,只是想知道她为什么要背叛我们!为什么要做伪证!“

千寻:(所以才想逃走......)

神乃木:“抱歉,我喜欢刨根问底,那个钻石呢?还给伯父了?”

尾并田:“不知道。当时放在ちなみ身上,后来她跳进了湍急的河流...........”

千寻:(钻石小时了?等一下............)

看守:”好了辩护律师,马上开庭了!“

千寻:”还有一点,钻石和她一起消失?那美柳ちなみ的尸体呢?“

尾并田:”尸体至今没有找到。“

千寻:”没有找到?“

尾并田:”ちなみ,我的天使.......”

神乃木:“你的天使多大?”

尾并田:“只有14岁。”

千寻:“十,十四岁!(不是孩子吗?)”

神乃木:“精心策划一出绑票案,然后抱着宝石消失。现在的天使还真不是省油的灯呢。”

千寻:(就那样尾并田遭受死刑,那个她的天使也...........)

神乃木:“好了小喵喵,时间到了。这下我们有武器了。”

得到“钻石”

神乃木:“别顾忌,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我的信条。“

同日下午1点49分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法官:”那么尾并田一案继续审理。证人!你没事吧?“

里子:”是!我会加油的!“

御剑:”我可以理解辩护律师要为委托人脱罪的心情。但是你把这个罪名加在没有关系的证人身上,实在.......“

千寻:”?“

御剑:”证人和本案无关,只是偶尔在山中目击了事件!为什么她要杀害女警呢?“

法官:”恩,确实没有动机!“

千寻:(动机是其次的。)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你能立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