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3第五章(话)华丽的逆转中文剧情攻略(13)

2020-01-19 11:22:32

作者:电玩男

来源:未知

逆转裁判3
评价: 电玩男推荐
评分: 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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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恩。又多了一个疑点。没有找到凶器的话,审理起来就麻烦了。“

比基尼:”我又想起来了一些事。请问我可以说吗?“

狩魔:”是什么?住持。“

比基尼:”这个,大概是那样。“

法官:”完全不懂。“

比基尼:”大娘我........我知道的!小刀丢弃的地点!“

御剑:”什么?!“

狩魔:”这个,住持的这句话有重复的必要。“

御剑:(不可能!她究竟看到了什么?)

证词~~凶器的去向~~

比基尼:“大娘我在11点的时候目击凶案。马上想到报案,就向山门走去。那里地上有摩托车碾过的痕迹!步行到胧桥要15分钟,用那个的话5分钟也不用!大娘我昏倒的时候凶手不是可以乘机把凶器扔到吾童河吗?绫美的话就行,而且她也会驾驶摩托。”

法官:“恩!这回拜托别再记错了。”

比基尼:“啊大娘我腰不好,岁数也大了,那个要记错了也没办法。”

狩魔:“山门前有雪地摩托的车辙。请看照片。”

法官:“确实有。”

狩魔:“这个是从叶樱院门前开始的,一直延续到胧桥前面。”

得到“车辙的照片”

狩魔:“这个不是问题呢。吾童河流速高,冬天也不会结冰。是抛凶器的绝好地方。”

御剑:(把凶器扔到河里?)

质问第六句,出示“车辙的照片”

御剑:“这张照片确实显示得很清楚,案发当晚摩托车被使用过。”

狩魔:“你不得不承认啊。”

御剑:“但是为什么车辙只有一条呢?”

狩魔:“什么意思?”

御剑:“从叶樱院带出凶器,扔到河里再回去......那么应该有2条车辙才对!去桥那边的一条,和从桥回来的那条。“

比基尼:”啊是啊。“

狩魔:”啊你忘了一点。御剑怜侍。“

御剑:“什么?”

狩魔:“案发当晚下了雪。去桥那边的那条被雪淹了。这有什么矛盾呢?”

法官:“是啊。去的时候下了雪。回来的时候在雪地上留下了痕迹。“

狩魔:”怎么样御剑怜侍?“

选择2”有矛盾“

御剑:”朝向河那边的痕迹消失了.........狩魔检查官,那是不可能的。“

狩魔:”那就请说明吧。“

御剑:”没必要,证据已经说明了一切。“

出示”气象资料

御剑:”证人,你目击事件的确切时间是?“

比基尼:”刚才说过了。11点左右。“

御剑:”那么也就是说丢凶器是那个之后的事?那么请看这份资料。当天吾童山的气象报告。“

法官:”气象报告?“

御剑:”从晚上7点下到10点15分。也就是说在证人目击案件的11点,雪已经停了。车辙不可能消失!”

(哗然)

法官:“肃静!公检方的意见是雪让车辙消失了。哇!!!!!“

狩魔:”现在总结还太早了!御剑怜侍!天气是无情的。而你依赖的是天气预报。“

法官:”这不是预报,是气象资料。“

狩魔:”但是别忘了,什么报导都会有误差,也许11点过后还在下雪呢。“

御剑:”什么?????!(确实有道理)“

法官:”必须有证据证明11点的时候叶樱院的雪已经停了。“

出示”现场照片“

御剑:”结果到最后,问题归结到被害者遇刺瞬间境内的下雪情况。“

狩魔:”是啊,那你立证啊。“

御剑:”很简单。想知道境内的情况的话,看照片就知道了。如你所见,地上都是雪,只有一个地方除外。”

狩魔:“恩?”

御剑:“被害者天流斋绘里守。为什么她的身上一点雪都没有?答案只有一个:她被害的时候雪已经停了。”

狩魔:“!”

御剑:“如果犯人行凶后将凶器扔到吾童河那这张照片的车辙,就应该有2条!”

狩魔:“啊!”

(哗然)

法官:“肃静.......哇!”

狩魔:“这,这究竟怎么回事?”

御剑:(实话说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整理一下应该是这样:某人乘摩托离开叶樱院。从车辙来看,目的地是胧桥。那个时候还在下雪。“

狩魔:”那是当然的,车辙已经消失了。“

御剑:”然后那个人返回了叶樱院。雪已经停了,所以留下了车辙。”

法官:“恩.........”

比基尼:“这个我总觉得很奇怪。”

狩魔:“住持,有什么奇怪的?”

比基尼:“摩托车的钥匙只有1把。”

狩魔:“拒我们所知,当天在被告房间里找到了。”

比基尼:“所以摩托车应该是绫美前往里院的时候用的。因为车不能过吊桥,所以她会停了车来里院吧。但是我在托付她以后回叶樱院的途中,并没有在桥旁看到什么。”

狩魔:“这个............一定是住持你看漏了。”

比基尼:”其实呢,大娘我回到叶樱院,在门口看到了那辆车,不会错,上面都是雪。“

(哗然)

法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御剑:”那为什么有人要用摩托车呢?不是被告前往里院的时候用的,在证人回去的时候,不可能在山门前,凶器也不可能在行凶后被丢弃。这辆车的车辙一定有2条。雪停后确实有人用它回了叶樱院。”

法官:“恩。这个证人就辛苦到这吧。“

比基尼:”大娘我还没把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呢。“

法官:”还有目击摩托的证人吗?“

御剑:(....目击......)

法官:”当晚有散步的人吗?“

比基尼:”那是不可能的。那晚冻得耳朵都可以掉下来。没有哪个傻瓜会出去散步吧?”

法官:“恩!真遗憾没有。“

御剑:(等一下!这倒是提醒了我!冒着严寒在外面走的傻瓜嘛...........)”法官大人,我想到了一个人。“

狩魔:”目击摩托的人吗?“

御剑:”我不知道他看到没。但是问他可以知道2件事。“

法官:”什么?“

御剑:”第一,他看到了‘出乎意料的事’;还有拒我所知,当晚他在外面散步。“

出示”矢张政志”

法官:“就是这个青年?不太可靠啊看上去。”

御剑:“矢张政志。被害者天流斋的徒弟。”

法官:“被害者的......?有趣有趣。他为什么要在晚上散步呢?“

御剑:(如果说出那封信的话很快能解释清楚,但是这样对委托人不好。)“啊是这样,他是个艺术家,看雪不是能得到什么灵感吗?”

狩魔:“你说这个傻乎乎的人看到了什么?”

御剑:“我们还是听他说吧。”

法官:“紧急召唤那个青年!”

狩魔:“没办法啊。”

御剑:“他大概在这里旁听,召唤他不需要花时间。”

法官:”明白了。“

御剑:(矢张............昨天被你逃掉了,这回我一定把你楸出来!”

法官:“那么休息20分钟。公检方请带证人。“

2月9号上午11点15分地方法院第一被告等候室

绫美:”御剑先生,不知道说什么好。“

御剑:”绫美小姐,休息只有20分钟。你必须告诉我的是2件事。一是你那晚有没有去过里院?证人刚才说见过你。你,还有她其中一个作了伪证。”

绫美:“御剑先生。昨天我已经说了。案发时我在自己房间里。”

御剑:“好还有一点,你用过叶樱院的摩托吗?比基尼洗澡到目击案件的时间大约是10点30分到11点,只有你用了摩托吧?“

绫美:”钥匙只有1把。能开那个的只有我。”

御剑:“果然。为什么?你去胧桥有何用意?”

绫美:“对不起御剑先生。”

出现心灵枷锁

暂时无法解开

御剑:“绫美小姐,看着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杀天流斋?”

绫美:“我不可能杀任何人。”御剑:“好。你也知道我的任务就是找到真相。离我那么近,你应该也知道吧?“

同日上午11点36分地方法院第七法庭

法官:”那么审理继续。狩魔检查官,证人?“

狩魔:”休息时我把旁听席上那个行为不检的人带来了。“

御剑:”行为不检?“

狩魔:”似乎在钻心地写生。“

法官:”给被告画像是禁止的。“

狩魔:”他画的是魔鬼般拿着鞭子的女人。“

法官:”啊那不是........哇!!“

狩魔:”所以我把他拖出去了。天流斋麻纸守入庭!”

矢张:“555555555555”

狩魔:“首先你的画犯了侮辱法庭罪。”

矢张:“我犯了什么错?!”

狩魔:“竟敢拿了召唤书逃掉!”

矢张:“但是!我是在深山里修行的艺术家的料,没有绿色了,所以我去街上买。”

御剑:“矢张,这里不是没有画具店的吗?”

矢张:“知道!我从中学毕业的时候认为艺术是田园工作。”

法官:“田园工作?”

御剑:“也就是fieldwork.“

矢张:”是啊是啊,真不愧是朋友。“

御剑:(又开始不着边际了)

矢张:“所以我!和这场审判没有关系........哇!!!“

狩魔:”闭嘴!说点男人样的话。“

法官:”证人,连我也被连累了,都是你的错。快点做证词!“

矢张:”真是出乎意料啊.........“

证词~~案发当晚目击的~~

矢张:“那天晚上我在看星星,就在深山的小屋里。我在桥的周围徘徊不止,没有看到什么摩托车。当晚我在桥那谁也没碰见。”

矢张:”为什么不问我的职业和姓名呢?“

法官:”辩护律师,这个人为什么哭哭啼啼的?“

御剑:”最近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很多事,他一定迷惘地快忘了自己是谁了。“

矢张:”是啊所有的事件都和我有关,我真是太不幸了。”

法官:“那么开始详细问吧。”

质问第四句,出示“成步堂龙一”

御剑:“我不是不知道你不想迷失自己的心情。既然你不想那样,就少做和自己无关的事。”

矢张:“对不起.........”

御剑:“所以我明白你说自己感到迷失,步履维艰.......”

矢张:“御剑!你这是安慰我吗?”

御剑:“但是你看漏当晚的事情,我却不能原谅你!”

矢张:“55555555,完全是我的错吗?”

御剑:“听那个住持说,案发后他拜托了成步堂去报警,然后他就去那打公用电话了。那时侯他在胧桥上遇到了某某人......矢张政志,就是你!!”

矢张:“是啊是啊,就是我。“

法官:”恩???证人,你突然改名字没什么意义啊。还是由你自己引出的事啊。”

矢张:“啊!那我该怎么办?”

御剑:“矢张,该变的应该是你自身。尽你所能告诉我们当晚到底看到了什么?”

矢张:“......御剑........我打算重新做人了。大概是我的心理作用吧.......好!我做证!瞒不过你们啊。”

证词~~案发当晚目击的2~~

矢张:“我到小屋的时候已经9点了。所以10点半一到我就准备上床睡觉了。突然眼前闪过白光!我朝窗外看。呀!那不是胧桥吗?怎么烧起来了?还打起了雷。我马上赶去看。于是碰到了成步堂。”

法官:“哦那是看到了意外的事。”

狩魔:“然后那烧着的桥怎么样了?

矢张:”完全烧光了!然后成步堂就踩了那个掉下去了。“

狩魔:”什么?!”

御剑:“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感冒了。”

狩魔:“真是的一点没变,说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呢?”

法官:“那么辩护人开始询问吧。”

询问第四句

御剑:“‘马上’是指多久?”

矢张:“从打雷到桥着火大概有5分钟,我下意识地想‘赶紧去看看’,就爬起来冲了出去。”

狩魔:“那个小屋距桥有多远?”

矢张:“那个时候雪也停了。大概要5分钟吧。走走挺快活的。”

御剑:“那你看到的胧桥怎么了?”

矢张:”就像小时侯野营放的篝火吧,比喻得有些勉强。“

选择2”为什么不叫人?“

御剑:”矢张,我再问一句。“

矢张:”什么啊?冷冰冰地。“

御剑:”你为什么不叫人?“

矢张:”?“

御剑:”通常这种程度的火灾应该会去叫人吧。胧桥旁边也有电话。”

矢张:“这个.......我当然也是那么想的。”

法官:“那你不叫人的理由是什么?”

矢张:“理由?是啊是应该叫人的。“

证词追加

矢张:“到桥那1分钟也不要,路上碰到了成步堂。

质问这句,出示”气象资料“

御剑:”你自己就矛盾重重,难以理喻。“

矢张:”什么啊?把人家说得像外星人似的!“

御剑:”你的证词有致命矛盾。问题就出在‘时间’上。“

矢张:”我就是这种人。喜欢问诸如‘麻纸守君出发3分钟后我骑自行车追上,要多久才能追上啊?’的傻问题的人。“

御剑:”简单点说。你看到胧桥那有落雷,然后你马上赶到那。没错吧?“

矢张:”是啊,5分钟就够了。“

御剑:”这是当天的气象资料。落雷的时间是晚上10点45分小屋到胧桥的距离是5分钟。你说11点的时候你在桥处。“

矢张:”确实。成步堂就在那掉下去的。“

御剑:”11点是叶樱院发生命案的时间。成步堂他还在那。他怎么可能碰到矢张你!“

狩魔:”!“

矢张:”啊!我反对!“

法官:”怎么?“

矢张:”御剑,要我说几次?我不是矢张!我是麻纸守!哇!!!!!”

狩魔:“你不可能11点知道事情。住持发现的时候是11点。一定比你早得多吧?”

御剑:“很好狩魔冥。谁都不可能在11点得时候遇到成步堂。”

狩魔:“为什么?”

御剑:“气象报告说得很清楚,桥的燃烧时间是30分钟,也就是说至少要烧到11点15分。成步堂当晚并没有看到桥着火。他看到的是烧光后的桥。矢张!你到桥的时候是11点,成步堂到来是11点15分。你还准备对我们隐瞒什么吗?这个空白的15分钟!!“

矢张:”我决心重新做人.........是我的心理作用!”

狩魔:“和成步堂相见前有15分钟的空白。这不是大问题。”

矢张:“是啊不是大问题!“

御剑:”是吗?桥烧着了,旁边就有电话。即使那样你都不通报?为什么?“

法官:”你在看着桥燃烧吗?“

御剑:”问题就是桥烧光了这个人还在那,仍然不通报。这一定是有什么理由的!“

矢张:”御剑,你,终于要和我动真格的?“

御剑:”你果然一直没有认真啊。“

矢张:”好,那我说实话.......哇!“

狩魔:”有话快说。“

证词~~空白的15分钟~~

矢张:”我是天流斋!艺术家哟!我心血来潮就决定在那画画。就在桥那,我画得陶醉了。渐渐失去了知觉,就那样本子掉在了地上。等我醒来发现火熄了。然后成步堂那家伙就急匆匆地赶来。”

法官:“恩,艺术家的话那样也是常情吧。”

矢张:“是啊!为艺术什么都能牺牲。”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没有疑问吧?”

御剑:“错了法官大人,还有很大的疑问。为什么这些很平常的东西他要瞒到现在?辩护方一定要追究到底!”

矢张:“你会后悔哦御剑。”

询问第二句

御剑:“写生?是燃烧的桥?”

矢张:“当然只有磨罗磨罗啦。”

御剑:“磨罗磨罗是什么?”

矢张:“这只是我随口说的话。”

狩魔:“那么证人,把你那副蠢画作拿出来。”

矢张:”什么?不知道!“

法官:“最好快点拿出来。”

御剑:(看到这副画的瞬间,世界似乎就要完了)

选择2.“要求拿出画”

御剑:“矢张,那副画不能让我看看吗?”

矢张:“确实超出了我的想象。天流斋的处女作居然能画成那样。”

狩魔:“废话少说,快点拿出来!”

矢张:“好看好!这个就是天流斋麻纸守的世界!”(全场晕。)

法官:“.......请问这个就是所谓的胧桥吗?好大的吊桥啊。怎么样?狩魔检查官。”

狩魔:“啊我想....画得很好。”

矢张:“是吗是吗?为了画出漂亮的火焰可忙死我了。”

法官:“哦那样啊...........”

狩魔:“............”

御剑:(.........我吐。谁都没有勇气拿出这样的东西吧?这个UFO是什么?)”喂,矢张,这是

什么?上面飞的那个。“

矢张:”啊你发觉了吗?“

御剑:”你眨下眼我就知道你要干什么。“

矢张:”绫美!当然是绫美了!想画女孩子,正好画到了空中飞着的绫美。”

御剑:“矢张!是你认真回答的结果吗?”

矢张:“是的!”

御剑:“你当真那样看到的?看到在燃烧的桥上飞舞的被告的身影?“

矢张:”是啊所以我画了下来。我可是艺术家啊。“

狩魔:”!“

法官:”.........不可能!”

(哗然)+(鞭击)

法官:“.......哇!你作什么?”

狩魔:“这一定是噩梦!为了确认,所以我抽你。“

法官:”为什么不抽你自己呢!!总之本庭不能接受这样的事!人居然会飞!!“

矢张:”绫美飞得很高,距桥大约有10米。“

法官:”辩护人,你也安静地等待审判吧。“

御剑:”!我?“法官:”这个人是你的朋友吧?“

狩魔:”就是连带责任啊。御剑怜侍。“

得到”矢张的写生“

法官:”那么本庭允许辩护人继续询问。证人的胡言乱语你也有责任。“

证词追加

矢张:”就在矢张我全神贯注地看她写生的时候,绫美飞了出来。戴着白色的头巾!“(变为第三句)

质问这句,出示”绫美的头巾“

御剑:”矢张!案发当晚你看到了什么?这不关我的事。”

矢张:“你怎么能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我只是画了自己看到的东西。值个100元我就很满足了。“

御剑:”那么。只要说清楚一点就够了。桥上飞的这个人不是被告绫美!”

矢张:“什么?我不知道!”

狩魔:“凭什么说的那样武断?”

御剑:“矢张,从这张画来看,你看到的人,好象戴着头巾。”

矢张:“那当然!我的小屋离桥有些距离。看到那头巾就知道是绫美了。”

狩魔:“比辩护席的笨蛋还要蠢!”

御剑:“矢张,最好告诉你件事。案发当晚,绫美没有戴头巾。她把它送给了成步堂。难不成你画的人是成步堂?”

矢张:“啊?”

御剑:“怎么?好象明白了啊。”

矢张:“为什么?为什么绫美的围巾会在成步堂那?”

御剑:“.........”

矢张:“御剑!那家伙!卑鄙的成步堂!!!!!”

法官:“总之这个难以置信的画,就让它在垃圾箱里消失吧。”

矢张:“!”

狩魔:“怎么了?”

矢张:“我25年来我就等着这一天。被你叫声老大。”

法官:“什么?”

矢张:“我有决定性的猛料还没爆。”

御剑:“决定性的?”

狩魔:“猛料?”

矢张:“那个时候绫美从桥上飞过去。这个,我天流斋麻纸守可以证明的!!”

(哗然)法官:“本来你没有机会再讲的,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吧!只此一次。说这个画上的是被告,是这个噩梦般的东西的证据。“

证词~~绫美飞天的证据~~

矢张:”我走到桥附近的时候,她不在了。我担心她所以在附近找她。然后看到被半埋在雪地里的漂亮水晶!一定是绫美用头巾包着的,那晚拿着水晶的还会有别人吗?“

法官:”水晶?“

矢张:”就是这个,漂亮吗?是我的。“

狩魔:”这个水晶我好象在哪见过。”

矢张:“啊说起来就是在这找到的。”

御剑:“被雪埋起来是指?”

矢张:“我去桥那的时候已经雪停了。”

法官:“恩这个水晶加进证据。”

矢张:“是我的东西,所以呆会儿还给我。”

法官:“这个水晶有点模糊......怎么?上面有血迹!”

得到“水晶”

矢张:“喂!御剑!明天起改叫我政志大人!正着读倒着读都是’政志大人‘(日语读音问题,正读逆读都是’政志大人‘)“

御剑:(靠。你不是天流斋麻纸守吗?)

质问第五句,出示“绘里守老师的照片”

御剑:“矢张,当晚只有一个人丢失了水晶。”

矢张:“谁啊?马大哈!”

御剑:“就是天流斋绘里守,你的马大哈老师。”

狩魔:“你说是被害者?”

御剑:“这个是她的照片。杖的头部,有个和这个类似的水晶。”

矢张:“这不是我的照片吗?还给我!”

狩魔:“这种水晶哪都有吧?我头颈上也有。“

御剑:(完全不一样)”看这个,这个是现场发现的魔杖。“

法官:”啊,水晶没了!“

矢张:”啊?????哇!!!!!!!!!!!!!!!“

法官:”到底怎么回事?“

御剑:”即使那晚有人飞过桥,那个人也不是被告!因为被告没有戴头巾!那个在所谓着陆地点找到的也不是她的东西。“

法官:”那那个飞天的是?丢了水晶的被害者天流斋吗?”

狩魔:“笨蛋必然和笨蛋达成共识。人是不能飞的!”

矢张:“我确实看到了!!“

狩魔:”还有这个水晶.........很平常。“

御剑:”平常?“

狩魔:”想一想就明白了。天流斋当晚在自家房里。她没有去胧桥的理由。这个水晶和本案无关。就这样。“

御剑:“会同意你的只有那边那个得意洋洋的人吧?”

矢张:“说什么呐?为什么指着我?”

御剑:“被害者的水晶在现场被发现,决不不能认为和案件没关系!”

狩魔:“那个水晶,恐怕是案发后扔在现场的吧?”

法官:“案发后?”

狩魔:“上面留有血迹,不是可以很自然地认为是遇害后丢在那的吗?犯人为了分散注意力把水晶扔那;同样的理由画那些无聊的画!!!!!“

矢张:”...............恩?那么说我不是犯人吗?”

狩魔:“开开玩笑~~这个水晶是几时在桥边找到的?如果不能立证,就说明和案件无关。“

御剑:(确实那晚没有证明天流斋离开叶樱院的证据。但是如果这个水晶是在被害者生前掉在那的...........那一切就露端倪了!”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告诉我你对水晶的最后意见。如果证明和本案无关的话.....那么这个证人就浪费了极大的时间!”

选择1“可以立证”

御剑:(立证不是成步堂的拿手好戏吗?)“法官大人,我要立证。这个水晶与凶案有密切联系。”

法官:“什么?”

狩魔:“你的眼神,让我想到了成步堂。”

御剑:“那是当然的!”

法官:“那么请出示证据。”

出示“现场照片”

御剑:“这个水晶是被半埋在里面的吧?”

矢张:“是的。雪再停得晚些就要淹没了。

御剑:”够了矢张。这个证词很清楚地说明了一点。“

法官:”什么?“

御剑:”水晶掉落的时候还是下雪的。那么请看杀人现场。刚才说过了,被害者没有沾上雪。“

狩魔:”啊!“

御剑:”也就是说,水晶是案发前掉的。“

(哗然)